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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逐步调整无疫情小区防控政策


记者从乌鲁木齐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了解到,为进一步推进科学防控、精准防控,经对全市疫情防控形势评估,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从8月23日起逐步调整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县、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个区(县)的全部小区和米东区、经开区(头屯河区)、高新区(新市区)、沙依巴克区、水磨沟区、天山区等6个区部分无疫情小区的防控政策。

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县、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个区(县)的全部小区和米东区、经开区(头屯河区)、高新区(新市区)、沙依巴克区、水磨沟区、天山区的部分无疫情小区,在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的基础上,小区居民可以在小区内进行非聚集性的个人活动。小区内为居民提供生活必需品的超市、便利店、果蔬店等,可以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时在规定时间内恢复对小区居民个人的营业。居民在小区内活动时要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不扎堆、不聚集、不串门。小区工作人员将加强小区内清洁消毒,对人员活动区域每天至少进行6次清洁消毒。

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确定可以调整防控政策的无疫小区主要有三个标准:一是没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二是在最近一次核酸检测中,小区所有居民核酸检测均为阴性。三是小区管理规范、服务优质。

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将按照积极稳妥、科学有序的原则,逐步扩大可以调整防控政策的无疫小区范围,为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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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乌鲁木齐广电融媒体
记者 / 吴奕君
责任编辑 / 杨 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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